來源:巨靈鳥軟件 作者:進銷存軟件 發布:2014/12/18 瀏覽次數:5547
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,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、輔助材料、外購半成品(外購件)、修理用備件(備品備件)、包裝材料、燃料等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,應通過“原材料”科目進行核算。本科目應當按照材料的保管地點(倉庫)、材料的類別、品種和規格等進行明細核算。
原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:
(1)企業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,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,借記“原材料”科目,按實際成本,貸記“材料采購”或“在途物資”科目,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,借記或貸記“材料成本差異”科目。
「例」2007年3月5日,某企業購進原材料一批,購買價為30 000元,支付了5 100元的增值稅,貨款已支付,材料已驗收,并以32 000元的計劃成本計算入庫,則該企業應做如下賬務處理:
借:材料采購 30 000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 5 100
貸:銀行存款 35 100
借:原材料 32 000
貸:材料采購 30 000
材料成本差異 2 000
(2)自制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,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,借記“原材料”科目,按實際成本,貸記“生產成本”科目,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,借記或貸記“材料成本差異”科目。
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,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,借記“原材料”科目,按實際成本,貸記“委托加工物資”科目,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,借記或貸記“材料成本差異”科目。
「例」2007年4月5日,某企業自制材料一批,按實際成本入庫,該批材料在制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生產成本15 000元,該企業做會計分錄為:
借:原材料 15 000
貸:生產成本 15 000
如果該企業按照計劃成本入庫,計劃成本為14 000元,則做會計分錄為:
借:原材料 14 000
材料成本差異 1 000
貸:生產成本 15 000
「例」2007年8月14日,甲企業委托乙企業加工一批材料,價值80 000元,加工費用為10 000元。9月2日,乙企業加工完成,甲企業用銀行存款支付了加工費用,并以實際成本將該批材料入庫。增值稅稅率為17%.甲企業9月2日應做如下賬務處理:
收到材料并支付加工費用時:
借:原材料 90 000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(10 000×17%) 1 700
貸:委托加工物資 80 000
銀行存款 11 700
如果甲企業采用計劃成本核算,計劃成本為100 000元,則賬務處理為:
借:原材料 100 000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 1 700
貸:委托加工物資 80 000
材料成本差異 10 000
銀行存款 11 700
(3)生產經營領用材料,借記“生產成本”、“制造費用”、“銷售費用”、“管理費用”等科目,貸記“原材料”科目。
出售材料結轉成本,借記“其他業務成本”科目,貸記“原材料”科目。
發出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,借記“委托加工物資”科目,貸記“原材料”科目。
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,發出材料還應結轉材料成本差異,將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。
「例」2007年6月2日,某企業由于生產經營的需要,向倉庫領用原材料一批,實際成本為40 000元,用于生產A產品,該企業采用實際成本核算原材料,則賬務處理為:
借:生產成本——A產品 40 000
貸:原材料 40 000
假若該企業采用計劃成本進行原材料的日常核算,該批材料計劃成本為50 000元,則賬務處理為:
借:生產成本——A產品 40 000
材料成本差異 10 000
貸:原材料 50 000
如果上述企業發出該批材料不是用于生產A產品,而是向外出售,出售價格為70 000元(不含稅),增值稅稅率為17%,則賬務處理為:
收到材料款時:
借:銀行存款 81 900
貸:其他業務收入 70 000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 11 900
結轉材料成本時:
借:其他業務成本 40 000
貸:原材料 40 000
如果上述企業發出該批材料委托其他企業加工B產品,則發出材料時的賬務處理為:
借:委托加工物資 40 000
貸:原材料 40 000
(4)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,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,可以采用個別認定法、先進先出法或加權平均法計算確定。
①個別認定法。個別認定法又叫個別計價法和個別指定法,是指定每一件或每一批商品的實際進價,計算該件或該批商品銷售成本的一種方法。采用個別計價法計算商品成本,每一件或每一批商品按照批號來分別計算,計算出來的的商品成本最為準確,主要適用于能分清進貨件別或批次的庫存商品的企業,比如醫藥銷售企業、食品銷售企業。
②先進先出法。先進先出法是材料、商品等在日常收發按實際成本計價時,對于發出材料、商品等按存貨中最早進貨的那批單價進行計價的一種計算方法。在發出材料、商品等的數量超過存貨中最早一批進貨的數量時,超過部分要依次按后一批收進的單價計算。
例如,存貨中包括第一批進貨200噸,每噸400元;第二批進貨100噸,每噸420元。現發出250噸,則其中200噸按第一批的單價400元計算,其余50噸要按第二批的單價420元計算。這一計價方法是建立在假定先收入的材料、商品先行發出的基礎上的。采用這一方法計價時,要依次查明有關各批的單價,手續較繁,一般適用于收、發貨次數不多的企業。
采用這一方法的結果是:耗用材料或售出商品的成本按存貨中早期進貨的單價計算,而期末結存材料、商品等則按存貨中近期進貨的單價計算。
先進先出法無需計算單價,而是假定企業先購入的商品先出售,并根據這種假定的成本流轉順序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,因此期末存貨的價值為最近批次購入的商品成本。
③加權平均法。加權平均法亦稱全月一次加權平均法,指以本月全部收貨數量加月初存貨量作為權數,除以本月全部收貨成本加上月初存貨成本,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,從而確定存貨的發出和庫存成本。112材料成本差異實務操作指南
企業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,用“材料成本差異”科目核算。企業根據具體情況,可以單獨設置本科目;也可以在“原材料”、“周轉材料”等科目設置“成本差異”明細科目進行核算。
本科目應當分別“原材料”、“周轉材料”等,按照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。
材料成本差異的主要賬務處理:
(1)入庫材料發生的材料成本差異,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,借記“材料成本差異”科目,貸記“材料采購”科目;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。
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應當盡可能接近實際成本。除特殊情況外,計劃成本在年度內不得隨意變更。
(2)結轉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,按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,借記“生產成本”、“管理費用”、“銷售費用”、“委托加工物資”、“其他業務成本”等科目,貸記“材料成本差異”科目;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。
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當按期(月)分攤,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。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,除委托外部加工發出材料可按期初成本差異率計算外,應使用當期的實際差異率;期初成本差異率與本期成本差異率相差不大的,也可按期初成本差異率計算。計算方法一經確定,不得隨意變更。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公式如下:
本期材料成本差異率=(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+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)÷(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+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)×100%
期初材料成本差異率=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÷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×100%
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=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×材料成本差異率
“材料成本差異”科目期末借方余額,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等的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;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等的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。
「例」某企業2007年4月份驗收入庫的A類原材料實際成本為150 000元,計劃成本為120 000元,4月初結存的該類原材料的實際成本為10 000元,計劃成本為8 000元。本月發出該類原材料的計劃成本為100 000元,A類原材料全部用于生產甲類產品。計算該企業4月份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,并做相應的賬務處理為:
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:
本期材料成本差異率=(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+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)÷(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+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)×100%
=[(10 000-8 000)+(150 000-120 000)]÷(8 000+120 000)×100%
=25%
計算發出材料應負擔的差異:
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=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×材料成本差異率
=100 000×25%
=25 000(元)
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,做賬務處理:
借:生產成本——甲類產品 125 000
貸:原材料——A類 100 000
材料成本差異 25 000
「例」2007年5月14日,甲企業委托乙企業加工原材料一批,計劃成本為80 000元。已知5月初結存的該類材料的實際成本為40 000元,計劃成本為50 000元,該企業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異率計算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差異。計算甲企業委托加工該批原材料的所負擔的成本差異,并做相應賬務處理:
計算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差異率:
期初材料成本差異率=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÷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×100%
=(50 000-40 000)÷50 000×100%
=20%
計算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差異:
委托加工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=委托加工材料的計劃成本×期初材料成本差異率
=80 000×20%
=16 000(元)
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,賬務處理為:
借:委托加工物資 64 000
材料成本差異 16 000
貸:原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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